依据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足额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假如未足额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构成违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明确约定的状况下,业主不可以由于非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行为而终止其方的履行。
日常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三者存在复杂的关系。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房子交易合同关系,由于房子水平的问题,开发商基于赔偿责任需要对业务或者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假如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合约履行了我们的义务,而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则业主需要对物业公司负有债务。因此新买的房子存在漏水的状况,应当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债务纠纷,而非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业主不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