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追偿吗
在涉及人身损害的保险理赔中,当事故是由第三者导致时,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明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追偿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保险追偿的法律规定,除去上述《中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基本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的保险法司法讲解四也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司法讲解支持保险公司倡导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追偿的合同约定及实践
找法网提醒,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一般会就追偿事情进行明确约定。以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为例,合同中一般会规定:
1.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损害而导致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第三方索赔,此时保险人应积极帮助;
2.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这一约定确保了被保险人在选择索赔路径时的灵活性,同时也明确了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后的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