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
本条是关于法律所禁止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行为的规定,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婚姻自由基本原则的必要补充。
2、遇见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什么手段
遇见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的手段有:采集证据,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报警后可以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他们法律责任,假如法医鉴别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人身安全保护手段的申请由受害人常常居住地、加害人常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刚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受害人因客观缘由没办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有关组织代为申请。有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含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家庭暴力要承担什么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家庭暴力可能需要承担以下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需要家庭暴力推行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推行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
紧急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推行者对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常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法,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假如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