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保险条约讲解〉和〈机动车保险费率讲解〉的公告》,将第三者责任险概念为:保险汽车因意料之外事故,使得别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一种,依据《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含被保险机动车辆本车车上职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驾驶的合法驾驶员。
应当注意的是,本车车上职员的身份并非千篇一律的,有时其身份会发生变化,假如车上职员下车后,在遭受被保险机动车辆损害的,应认定其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付其损害承担赔偿责任。